

胶济铁路济南站旧址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为胶济铁路的起点站,系按照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德国与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胶澳租界条约》的相关规定,于1915年建成。1939年胶济铁路济南站与津浦铁路济南站合并后,该建筑改为铁路局办公用房。建筑平面呈形,坐北面南,东西向布局。中部为候车厅,高大突出,前1板作半圆形隆起,置一圆钟。转角处双层高大粗壮的圆柱,顶部饰以爱奥尼克柱头。西翼两层较长,东翼单层较短。整个建筑以灰黄色饰面,灰白色整齐蘑菇石为墙基,灰红色瓦屋面,使色调富有变化。该建筑局部处理细致精妙,是一处较成功的体现德国古典复兴晚期建筑艺术和结构形式相结合的建筑物,加之其在城市中的位置显赫,是济南近代城市建设史和建筑历史上的一个精品,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1995年12月20日,被济南市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12月7日又被山东省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分册》也收录了该旧址。现由济南铁路局管理使用。2013年3月5日,国务院将“原胶济铁路济南站近现代建筑群”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原胶济铁路济南站、办公用房、车站邮局和站长室4座建筑。




